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真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国家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推进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
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市人防建设‘十四五’规划”、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要点、人防宣传教育、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杂志、“重庆人防”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正(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形成政务公开正面清单,按图索骥加强主动公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正(负)面清单编制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的标准要求,结合标准化栏目设置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名称、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要素,编制人民防空政务公开正(负)面清单,共梳理明确人民防空领域正面清单公开11项,负面清单不予公开3项。全面提升我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办处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按时回复且群众满意率达100%。为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高效回应好群众的诉求和询问,我们在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电咨询的基础上,梳理出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咨询常见问题,涵盖人防地下车库产权、人防工程审批手续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穿重庆人防“一刊一网一号”(杂志、网站、公众号)管理运营全过程。坚持政治家办刊、办新闻网站、办微信公众号,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自媒体编辑部职能职责和管理制度》等制度。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负责重庆人防内外宣传的内容发布、管理。技术保障中心负责重庆人防“一网一号”的技术保障工作。2021年,重庆人防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发挥好政府网站作用。在“重庆人防”网站开设专门的政务公开板块,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等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权威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主动公开信息集中化展示,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委托专业机构24小时对网站安全进行在线监控,做好网站服务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网页防篡改等安全防护工作。
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时代党的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我办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将其打造为人防宣传的新平台。
三是准确把握政策解读范围。积极解读《重庆人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采用图片、动画、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通俗化、形象化解读,便于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我办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织协调事务由综合处承担,在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各设置至少1名兼职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明确,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567.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政府网站运维管理等规章制度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因公开制度不熟悉、主动公开意识薄弱,导致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2022年,我办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深化落实《条例》,围绕我办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网站管理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rmfkb.cq.gov.cn/)查阅。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花卉东路鸿恩丽舍9号,邮编:401147,电话:023-67051777)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