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0651号建议的答复函
易先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一人防一体化建设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起草形成《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已明确了各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结建人防工程配建标准,待正式下发后,我们将严格落实相关建设要求并加强与四川省国动办沟通交流,探索推动川渝两地同类别城市结建人防工程的配建标准统一。
二、关于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该项收费属于中央审批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2016〕33号)相关规定,对中央设立的项目,其管理权限在中央。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财政部门与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和制定。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等有关规定,鉴于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以及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情况,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重新发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0〕230号)。
目前,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我市已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同时逐步研究包含易地建设费在内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
鉴于四川省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高于我市,我办将综合考虑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和人防重点城市分级分区防护建设等因素,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四川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科学合理提出我市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建议。
感谢您对人民防空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欢迎您持续关注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进步!
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