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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问题

为积极回应市民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迫切需求,规范在人防工程内安装充电设施的行为,保障人民防空工程战备效能与平时使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人防工程内可以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吗?

答:可以。在确保人防工程防护结构、密闭性能和战时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在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结建式人防工程(如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内,合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问:谁可以申请安装?需要哪些主体同意?

答:车位使用权人(包括业主或长期租赁人)可作为申请人。安装前须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及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书面同意。涉及穿墙、开槽等可能影响人防效能的施工,还需专项报审。

问:安装过程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1)严禁在人防工程临空墙、门框墙、密闭隔墙、顶板、底板等关键防护部位钻孔、打洞或埋设管线;

2)严禁占用或堵塞人防门启闭空间、疏散通道、通风口、滤毒室等功能区域;

3)严禁擅自使用人防工程内部电源,必须从非人防区域引入独立供电线路;

4)严禁破坏人防工程标识、防护设备或影响平战转换功能。

问: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设计与施工需符合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专用配电总柜应设于各防护单元配电间,电动汽车终端配电箱采用壁挂式安装,箱体底边离地不小于1.5m。新增管线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利用预留密闭套管,原则上不新增孔洞,若确需新增孔洞时,则不得使用机械开孔器破坏人防工程围护结构,须新增密闭套管,套管直径不应大于150mm,且采用热镀锌钢管,其最小壁厚不小于2.5mm。线缆桥架穿防护单元隔墙、临空墙、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体两侧断开桥架,改为穿密闭套管敷设,保证一管一电缆。用于固定充电设施的钻孔深度不超过65mm,直径不超过15mm,间隔不小于10cm,安装施工不宜使用重锤,风镐等振动较大工具,以免损坏相邻结构构件,影响工程防护要求。此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必须可靠接地。

问:是否需要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般情形(如仅在车位地面布线、不破坏结构)不需要额外审批,申请人提交安装方案(含平面图、管线图等),物业和人防管理单位初审后,按相关流程报电力部门申请安装。若涉及墙体开孔、结构改动等,则需提交专项技术方案,经属地国防动员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入有何特殊规定?

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当设置专用电缆引入以及专用配电箱(柜),严禁超过人防工程内部电源的用电负荷承受能力。为保障用电安全和电力负荷平衡,建议优先安装交流慢充桩(额定功率≤7kW)。确有特殊需求安装大功率快充桩的,须经电力、消防、人防等多部门联合评估。不允许直接利用人防战时配电箱内的回路作为充电电源使用,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不影响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及功能性。

问:战时或应急状态下怎么办?

答:所有充电设施均属“平时使用”附属设备。一旦进入战时状态或人防工程启动应急转换程序,必须无条件拆除相关设施,恢复人防工程原状,确保防护功能完整。

问:谁负责日常管理和安全?

答:车位使用人对所装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和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日常巡查、消防管理及台账建立;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加强监督指导,对违规安装、破坏人防效能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或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