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中心关于某涉密摄制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我中心近期将对某涉密摄制项目实施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项目需求等基本信息,因本项目涉密暂不对外公开。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需要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相应保密资质或者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条件。
上述第1项检查内容:营业执照;第2-6项检查内容: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
三、公告时限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四、报名方式及时限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8:00。
2.请意向单位携合作意向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合作意向书格式自拟,承诺若收到邀请必将参加投标,另需载明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五、联系事宜
联系人:犹廷玉;联系电话:023-67050566;
监督人:王诚洁;联系电话:023-63612386。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28号重庆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中心204室。
六、其他说明
意向单位主要经营业务须与本项目服务密切相关,且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经验。如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不多于7家,我中心将全部发出招标邀请书;如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多于7家,我中心将随机抽取7家。
附件: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庆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重庆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中心:
----------(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且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经办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