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仗需求做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是推动国家动员潜力向战争实力转化的战略性工程,也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各地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已陆续展开,国防动员系统必须紧跟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着眼备战打仗需求,持续加强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为实现平战转换、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可靠支撑,实现支撑战争、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最终目的。
健全法规制度,压实各方主体职责。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的执行者是国防动员系统,调查对象是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横跨军地两大系统,数据统计关联各行各业,头绪多、任务重、协调难。当前,“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是国防动员系统实施潜力调查工作的主要运行模式,它依据各主体性质划分相关职能,涵盖从调查需求产生到部署落实的全过程。然而,由于现有国防动员相关法规缺乏操作性较强的业务规范和明确的权责定义,导致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在少数地方处于军地交叉边缘地带,时常出现落实挂空挡的现象。因此,各地要着眼履行国防动员使命任务要求,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尤其是地方性法规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积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改变由省军区系统大包大揽的被动状况,把本应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真正纳入政府职责范围、业绩考核内容;要进一步理顺潜力调查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强化督导落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明确职责定位、编制序列、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推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重心由军队向地方政府转移,从组织基础上强化政府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从运行体制上解决动员需求对接不够顺畅的矛盾。
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调查数据共享。加强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信息化建设,实现动员潜力数据的信息化、网络化,保障潜力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以及潜力数据管理的自动化、实时化,是国防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军地各级根据国防动员工作需要,先后研发了人民武装、国民经济、交通战备、信息科技等多个专业领域的国防动员潜力信息管理系统,但因缺乏统一标准与接口,各信息平台的兼容性和联通性还不是很强,导致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更新迟缓、潜力调查内容体系不健全,潜力统计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可信度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同时,军地信息壁垒尚未彻底消除,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国防动员潜力指标体系,加之动员潜力调查涵盖范围较宽,概念性、条目性的内容比较多,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部队作战需求定位不准,部队对地方提供的潜力数据又用不上,造成资源浪费。提高动员潜力数据利用率,应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快研发全域覆盖、军地融合、顺畅高效的国防动员潜力信息系统,构建军地互通信息平台,以及军地共享的国防动员潜力数据库,形成统一的网络基础设施、数据结构和数据交换标准,保证各信息平台、各要素之间有效互联互通互操作;研究构建军地兼容的国防动员潜力指标体系,以军事需求为牵引,用军地通用的术语将统计目标的单位、数量、类型等特征属性统一起来,确保既能满足部队使用需要,又便于地方统计执行,实现军地有效衔接。
建强编实专业队伍,提升潜力调查质效。潜力数据的准确性是提高利用率的前提。从实践工作来看,目前国防动员潜力数据准确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总量庞大、结构复杂,且每天都在不断产生大量新数据,存量和增量都处于变化中,而数据采集方式主要靠人工填报,时效性跟不上。二是与采集人员和被采集对象有关,一方面部分被采集对象出于自身考虑,上报相关数据存在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情况;另一方面采集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潜力数据的审查、核实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只能以未加整理验证的原始数据层层上报。三是数据上报后缺乏反馈校验,无从验证潜力数据是否真正发挥实效,服务上级决策,久而久之潜力调查工作便成为各单位例行公事的“形式工作”。为改变这种现状,首先要建好人才队伍,严格落实“三分四定”——分系统、分类别、分任务,定人、定编、定岗、定责,抓好专业培训,补齐潜力采集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短板,切实培养一批具备政策素养、军事素养、统计素养的潜力调查“明白人”。其次要增强地方统计部门的参与度,在组织领导上要把统计部门摆上重要位置,用专业人员来指导潜力调查工作的开展,突出其在数据搜集、汇总、会审、核查的把关作用,保证潜力信息来源的权威性、专业性、准确性。最后要突出实践检验,每一轮潜力调查结束后,都不能让潜力数据停留于“存而不用”的状态,应将其作为拟制重大演训活动、遂行紧急任务的重要依据,打造潜力调查“闭合回路”,检验数据实效,提高数据利用率。
(来源:中国国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