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人民防空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人民防空重点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公开促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行政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企业减负、惠民利民、财政奖补、招标投标等与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相关的“五类政策信息”公开,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利企便民政策“一站式” 发布平台,提高政策透明度、办事便捷度。(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工程管理处、平战结合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市人防监察队)
(二)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双公示”目录实施动态更新。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牵头部门:工程管理处,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应急处、市人防监察队)
(三)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二、以公开强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列入清单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责任部门:秘书处)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市人防监察队,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三、以公开稳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了解人防、关心人防的良好氛围,赢得广泛理解和支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大政策发布要同步公开解读信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释清楚,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牵头部门:应急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要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人防建设重大政策及举措,影响人防部门公信力,违反廉政纪律规定,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建立完善舆情处置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建立健全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和问责机制。(牵头部门:应急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三)做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回复。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的回复,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有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及时查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群众留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 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 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 (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四、以公开优服务,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 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抓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特别是加强栏目信息更新,坚决杜绝被国务院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判定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情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牵头部门:应急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二)融入全市政务公开。积极融入全市“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平台建设,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市长信箱为基础,将人防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电话整合到全市“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平台,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分派、资源共享、归口办理、统一监管”,提升企业群众问政咨询服务效率。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办理群众咨询应在3个工作日答复,投诉建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文件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各类非涉密文件。(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三)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在网络集中公开审批服务事项操作流程、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等,实行清单化管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及时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牵头部门:工程管理处,责任部门:指挥通信处、平战结合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四)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推行“集中受理、分类审批、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牵头部门:工程管理处,责任部门:指挥通信处、平战结合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五、以制度促规范,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建立完善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确保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充足经费保障。秘书处承担政务公开统筹协调职能职责,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落实1名具体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周向秘书处报送1条非涉密工作信息(含重要决策、工作动态、牵头起草的文件等)。(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二)加强考核督查培训。严格落实国家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失效的要及时撤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应急处、政策法规处)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牵头部门:秘书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