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5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支持大渡口区三甲医院建设的建议》(第0451号)收悉。建议中,吉权代表提出:“市人民防空办积极支持医院建设手续办理”。经我办研究,现将相关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贵委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议按照战时医疗救护工程标准修建人防工程。
二、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申请易地建设。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文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易地建设费。
三、我办将采取人防工程建设技术指导、行政审批手续优先办理等措施,积极助推大渡口区三甲医院建设。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