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发布《重庆市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资质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资质管理工作,根据《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4号令),现发布《重庆市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资质办理指南(试行)》,适用于拟在本市从事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的企业申请资质和已取得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的企业办理资质延续、变更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资质办理指南(试行)》
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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