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管理事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改革过渡期间做好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管理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人防办发放的定点厂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自动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定点厂证书所载明信息发生变更的,暂不办理变更换证。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确需变更证明的,可向我办军事设施保护处提出申请,经核实情况后由我办出具证明。
三、新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相关制度规定出台后,再组织为相关企业办理集中换证。
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