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防办发〔2019〕130号
关于配合做好防护设备质量复查的通知
各防护设备企业: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防空行业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拟从近期开始对2013年至2018年底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质量进行复查,为高质量完成复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护设备质量复查是国家人防办部署的一项年度重要任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抓好落实。
二、充分准备。各企业要对确定的复查项目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复查中所需的各种设备等进行认真准备,提前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整改,把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三、主动配合。防护设备质量复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各企业要积极作为主动配合。一是向检测机构提供有关设计图纸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等。二是指派专人负责现场联系和协调,安排专职安全员配合检测工作。三是负责协调有关方面提供现场检测所需的电源、照明等,配备专职电工连接电源。四是负责办理进出检测现场的有关手续,如人员、设备、车辆出入证等。五是检测机构提出的其他配合事项。
四、确保安全。各参与企业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严防各种可能出现的责任事故,确保安全。
五、加强管理。各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参与人员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监管到位、对现场人员监管到位、对违章操作监管到位。
六、严守纪律。参与企业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放松标准条件,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检查。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 2019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