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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更换人防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日期:2017-11-22

关于统一更换人防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各人防企业: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统一更换人防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国人防〔2017〕248号),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发放的与人防工程相关的资质证书,经审核后由国家人防办统一换发,更换资质证书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已经更换过的企业不再更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将换证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原件(有轨道交通防护门业务的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于11月25日前报市民防办工程处,审核后报国家人防办统一办理。其它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自行到国家人防办统一更换。

附:国家人防办《关于统一更换人防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重庆市民防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关于统一更换人防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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