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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化学有毒物质中毒的处置

日期: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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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被国家正式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有二千余种。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对人体产生的危害结果,化学危险物品可以进行如下分类:一类是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类的化学物品,一类是对人体产生某种毒害的化学物品,还有一类是既具有燃烧爆炸危险,又能对人体产生毒害性的化学物品。在这里仅就常见有害化学危险物品中毒事故,提出如下应急处置方案。

1、毒害性化学物品的处置

此类化学物品分为:1、吸入性毒害物品:常温下与空气混合后即形成有毒气体或极易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类化学物质。2、接触性毒害物品:与人体的皮肤、软组织或器官接触能产生腐蚀作用的化学物品,一般为强酸、强碱类化学物品;3、放射性物品。

由此类化学物品引起的灾害事故的处置基本原则是:1、加强特种装备人员的第一出动力量。带上足够的氧气、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化服、防消车等特种防化装备。2、根据风速风向及气压等情况确定警戒区域,必要时进行疏散,尤其是下风向的人群。3、进行堵漏处理,切断毒源。4、通过吸收或利用化学反应,降低或消除泄漏物品的毒害性。

2、吸入性毒害物品处置

主要指在常温下剧毒气体和极易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类化学物质。常温下剧毒气体根据用途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工业生产用毒气,如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溴蒸气、磷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溴、甲烷、三氟氯乙烯、六氟化硫、六氟化钨、氟化硼、氟化硅、二硼烷等;此类在消防抢险救援中最常见。另一类为军事用毒气,主要有沙林、梭曼、塔崩、VX、芥子气、路易氏气、氮芥气、BZ、CS、苯氯乙酮、亚当氏气等。极易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有苯类、苯胺类、氯苯、丙烯腈、甲醛、二甲肼、异氰酸甲酯、异硫氰酸酯、硫酸二甲酯、甲醇、氯化苦、烷基氯、剧毒农药等。

在处理此类物品时要根据现场有毒物质的特性,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毒面具、防毒衣、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且要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堵漏处理。如抢险人员有发冷、呼吸困难等症状,要迅速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做好保暖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对泄漏出的物品如无法回收,则应根据泄漏物质的性质,立即将泄漏容器浸入水中或相应的溶液中。溶液选择的一般原则是:酸性毒性物质如氯气、氟化氢等选择石灰乳、小苏打等碱性溶液;碱性物质如氨气等选用水溶解或稀盐酸等酸性溶液;对于特殊毒物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光气有微量泄漏时可用水冲散,以降低光气浓度,大量泄漏时喷洒液氨中和。

3、接触性毒害物品处置

接触性毒害物品主要是强酸强碱类化学物品,有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等。对于强酸或强碱性物品的泄漏,用水施救时要特别谨慎,否则容易造成酸液或碱性飞溅,扩大受损面积。如抢险人员皮肤不慎接触到此类物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酸性物品事故的处理须用生石灰粉、干土、干砂等覆盖吸收、清除后再用碱性溶液中和,强碱性溶液则可采用稀酸中和,PH值降至7±1。5后,方可排入废水系统。

4、放射性物品处置

对于有放射性物品事故现场,抢险人员必须配戴全身防辐射服和呼吸保护器,可采用铅容器、重质钢筋混凝土壁进行严密屏蔽,如无防辐射措施,切不可贸然处理,一定要等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5、既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又具有毒害性化学物品的处置

对于既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又具有毒害性化学物品,如一氧化碳、甲烷、笨类等物品,可参考上述两类物品的处置方法,既要防止燃烧爆炸又要采取防毒措施,尤其是要防止毒气事故转化为爆炸事故。对不明物质或新化学物品的处理兼顾上述两种方法,同时,尽量试验不明物质的理化性质,如该物质具有自燃或分解的特性,则应进行冷却;如为遇水或空气燃烧的物质,则应密闭封存处理,避免与水或空气接触;如为爆炸性物质,则应避免摩擦和振动,尽可能避免对不明物质认识不足而造成燃烧爆炸或中毒事故。(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