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专门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地面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包括人员掩蔽工程、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疏散干道、电站、水站等区域配套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都有很厚的被覆层,能不同程度地抵御冲击波、光辐射、核辐射和常规爆炸碎片等各种伤害。有“三防”设施的还能防止毒剂、放射性物质和生物战剂污染空气对人员的危害。人防工程配备有防爆活门、防护门、滤尘器、滤毒器等设备设施。
人防工程有较好的防护功能,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但使用不当,会造成意外伤害。因此,要注意使用要求和在工程内的行为规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功能。